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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云大基领办【2017 】5号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即将全面展开,为加强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案件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保证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完成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所必须的基本建设任务,提出如下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名义和云南省建投集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冶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明确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本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施工单位的安全负全责。

二、十四冶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分别和各施工工地签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由参建单位的“云大基建指挥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处置施工工地发生的各类治安突发事件。

四、加强各施工工地门卫管理,配备专职保安,严格门卫登记管理。

五、编制基本建设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快速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后果控制在最低程度、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周一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公安处和基建处。

七、建立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机制,请地方公安、消防及公安处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八、投入专项经费加强技防设施建设,特别是建设技防人脸识别系统,提高预防犯罪震摄力和犯罪证据的收集取证。

九、建立地方公安机关、学校公安处、基建处、十四冶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安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

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及可疑人员治安审查制度。

十一、十四冶公司加强三方面的控制,限制民工在校内的活动区域;成立治安巡逻队,随时控制民工的活动动向,禁止在校内越过规定的活动区域;在活动区域的死角和盲点部位设置固定岗哨。

                              云南大学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