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基建处工作职责
云南大学基建处是学校领导下,负责规划和实施全校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基建处履行下例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第二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落实学校的建设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和年度基建计划,根据对当年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编报、落实年度调整计划。
第三条 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
第四条 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编制委托设计文件,办理选址、征地、拆迁等各项事宜。
第五条 审核设计图纸,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组织工程招投标,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做好“三通一平”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
第六条 按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的总结报告。
第七条 核算各基建项目的用款、用料情况,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配合审核工程结算,参与委托工程审价单位。
第八条 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材料、设备的善后服务工作。
第九条 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单项验收、联合验收工作,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组织竣工项目移交。
第十一条 负责建设项目质保期内建筑、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办理竣工项目的不动产证书。
第十三条 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