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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处、公安处联合召开重大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    


2019年9月10日上午,学校基建处、公安处联合组织召开“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在建项目工程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学校基建处负责人及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校公安处负责人,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公安处副处长郑宏源传达了学校近期召开的“云南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及云南省教育厅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中秋、建国七十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

       

郑宏源副处长在会上向与会人员提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落实责任。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上级公安机关及学校的要求,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

2、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查工作。各参建单位要全面自查各标段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水、防漏电及工程施工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在施工中要强调任何员工对未经检查或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不稳定危险因素的施工设备,不得运行;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并经安全员同意后,方可运行。

4、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要对员工的身份进行必要的确认,发现使用伪造、变造身份信息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防止违法人员及犯罪嫌疑人混入到施工队伍中。

5、强化校园交通管理,防止出现危及学校交通道路安全的事故发生。

6、做好员工的意识形态的教育,防止邪教等侵入。

       

基建处负责人在会上向参会人员提出:

1、各参建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上级公安机关及学校公安处的要求对各标段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2、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管好自己的员工,管好自己的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严厉追责。

3、中秋、国庆节前,要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不需要工作的施工机械、设备该封存的要封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教育驾驶人员严格交通车辆的管理和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会上,与会单位负责人表示要按照会议的要求,把会议精神转达到所有员工,并严格按照会议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