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中共云南大学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学校审计处、基建处、公安处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在呈贡校区二期建设一标段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参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云南大学审计处副处级审计员黄建生、公安处副处长郑宏源及呈贡校区二期建设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施工单位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会议。基建处相关负责人周云华主持会议。

会上,学校基建处党支部纪检委员罗铮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凤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通报了四川省住建厅原巡视员王卫南贪腐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的警示案例。

云南大学审计处副处级审计员黄建生、基建处相关负责人周云华向与会人员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


云南大学公安处副处长郑宏源在会上传达了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就工程施工安全、校园安全稳定等向与会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云南大学基建处在会上向与会人员播放了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专题片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八项规定,以上率下,狠抓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视角,反映近几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工作实践。

会议指出,元旦、春节临近,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中共云南大学纪委印发了《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三个《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务必做到:
一、认真落实三个《通知》精神,强化基本建设队伍廉洁自律意识。
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好三个《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两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所有参建单位的负责人、责任人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紧绷思想作风之弦,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加强监督执纪力度,防止隐性“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学校基建处及参建单位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节日“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参建单位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下更大功夫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收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津补贴资金等。参建单位与学校基建处要互相监督、制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报有关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参建单位要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及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做好员工(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严禁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及信誉;
3、增强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履行监督职责,要把安全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储存、使用及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工作;
6、加强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值班,参建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保证信息的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