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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纪委办.监察处与呈贡校区二期校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廉政约谈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纪委陆琴雯书记在2017329日上午召开的“呈贡校区二期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呈贡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既要高效优质,还要保证廉洁不出事”的纪律和工作要求,近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阳忻,基建处喻佳泉副处长、柳国清副处长及相关人员在基建处会议室与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劲松、部门经理张志磊、技术工程师应文豪,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传启,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贾毅、技术副总经理韩莉、招标部副经理宋佳福等三家遴选入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在廉政约谈中,学校纪委办·监察处阳忻对入围的三家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以下廉政纪律及工作纪律要求:
一、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诚信。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及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事;严禁出现在招标活动中与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情况和行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诚信的原则对招标全过程服务。希望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能够站在学校角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为学校排忧解难,做到服务合法、快捷。
二、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处理好二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和投标人及承包单位的关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投标人和承包单位回扣或好处,不得接受与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关的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不得借云大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投标人和承包单位在房屋装修、婚丧、假期或出国方面提供方便;要公平的对待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和投标人有利益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
第二,在对内关系方面,即对学校职能部门——基建处,要处理好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不得向学校主管招投标的部门和个人提供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的好处和方便。
三、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要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
要按相关要求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并对学校在基本建设方面的制度进行了解。同时,要加强自身业务,包括政策、流程方面和廉政的学习。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一定要重视痕迹管理,与学校职能部门商谈确定资料移交的时间点,上报资料的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后,必须按要求执行。
四、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向投标单位泄露任何未公开的信息,招标结束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评标过程和其他应该保密的事项,任何人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和商谈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五、遴选入围的招标代理应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应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学校将对发现违返廉洁规定的入围单位采取一票否决制。
六、学校职能部门与入围代理机构要共同进行探讨、协商,就廉洁自律风险保证制度提出相应的措施。
希望职能部门能坚持公平的原则,在对中介机构分配任务时不偏不倚,同时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在考核的基础上做到相对公平。
三家遴选入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向学校提交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并自愿缴纳10万元廉洁风险保证金,一致同意如果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云南大学有权收缴其缴纳的廉政风险保证金。并表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教育和流程管控,严格保密制度,保证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廉政要求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工作。
基建处喻佳泉副处长、柳国清副处长表示,将严格按照学校纪委陆琴雯书记及今天廉政约谈的要求加强基建处的廉政建设,严格自律;同时,希望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在工作中充分展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的为云南大学的建设作好服务。